2022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设施方案》,紧紧围绕“五型五化、品质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通过党组会常态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线上线下结合学,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凝聚思想共识,通过“第一议题”、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课、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机关事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和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3月,制定实施《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中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局党组法治专题学习。2022年以来,局党组在党组(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从而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局党组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局工会会员慰问制度》《局编外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龙岗区机关物业保密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修订完善了《局项目阳光招标实施办法》《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局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力,提升了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保障水平。三是为全区普法宣传提供平台。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电子大屏、液晶显屏等滚动播放普法标语,为全区普法活动提供宣传平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四是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举办局2022年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局党员干部、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专题党课--《学党章、守党纪、强党性,以过硬队伍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龙岗区党群服务中心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树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此外,2022年,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全局所有公务员完成学法考试,参学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三)坚持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涉及本局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开支、区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等事项,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选用在机关有法律学历背景的公职人员组织成立局法律审核小组,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要求各科室(中心)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一律由局法律审核小组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生效合同最大限度维护我局合法权益,2022年审核合同66份,采纳建议143条。
(四)落实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务网站上全面公布局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和通讯地址,切实将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和期盼高的问题,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关于全面倡导“光盘行动”“绿色低碳”的建议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一)普法宣传方式不够活。对于普法宣传工作,我局主要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集中专题学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式还不够活,针对性还不够强,还需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
(二)法治人员专业性不够强。我局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人员不是法学专业人才,大多数由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区委区政府“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战略目标,奋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全局范围内持续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党组、进支部、进科室、进业务,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具体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尤其在机关安保、物业管理、食品安全、车辆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做好管理、保障、服务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将继续通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持续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切实提高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积极依托全媒体平台,充分利用11·9消防日,12·4宪法日,节能宣传周等关键节点,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民法典》《消防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