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组织实施的:横岗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食环)横岗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巡查服务采购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评审小组:
范文、张鸿财、刘田梅、刘文柯、朱玉周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755-28699814,监督电话:0755-28698333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行政事务中心
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