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组织实施的:横岗街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 | |
1 | 深圳市龙岗区伟之业汽车维修服务商行 |
2 | 深圳市嘉兴宝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3 | 深圳新车王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 深圳市湛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 | 深圳市横岗广利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 | 深圳新车王子科技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嘉兴宝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横岗广利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三、评审小组:
张日葵、范文、刘小俊、钟育球、池绍辉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755-28699814,监督电话:0755-28698333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