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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横岗街道重点工矿商贸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督促辖区工矿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我街道计划在去年分类分级达标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加快完成制衣、家私、涂层烘干等重点工矿企业的分类分级达标工作(其它类工矿企业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分类分级达标工作),为确保达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达标的标准:区安监局验收工作组按照《龙岗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验收考评表》进行验收,凡总分达到800分以上的颁发达标证书,900分以上的颁发“a级达标”牌匾和达标证书。

  对于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OHSAS18000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归为“a级”企业管理,可不申请验收,也不颁发达标证书和“a级”牌匾;对于已经取得“b级”达标的企业,可再次申请验收,达到900分以上的,可颁发“a级”达标牌匾和达标证书(费用由企业负责)。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须组织人员按照《龙岗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验收自评表》(附件3)进行自评,凡自评总分低于800分的,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自评结果达到850分以上的,向街道安监办提交申请资料(见附件1)。相关表格须有单位盖章及各项自评得分情况,如委托安全中介机构考评评估的,须有安全中介机构盖章。

  三、对拒不认真按照《龙岗区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分级验收自评表》自评,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街道安监办将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复查发现企业未整改达标的,按照区清理办《2010年清理和淘汰低端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报区安监局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四、安全生产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是2011年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是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分类分级达标工作部署上来,狠抓落实,务必完成本辖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类分级达标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横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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