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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街道关于2015年1月-8月依法查扣煤气瓶限期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5年1月—8月,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在查处涉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燃气供应等经营活动过程中,根据《深圳市燃气条例》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经营瓶装燃气的燃气钢瓶一批,由于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调查和处理,现予以公告。限下列物品(见附件)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横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接受处理(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路398号,电话:28600999),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燃气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横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查扣煤气瓶清单(2015年1-8月)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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