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保水务局201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单位概况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是负责全区环保水务工作,全局内设9科室,直属机构22个,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务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和标准;拟定全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水务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及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2、组织编制本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保护区划;拟定和组织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污染物削减计划;组织编制水资源、防洪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洪利用和海水利用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陆地、水体、大气、土壤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机动车排气、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环境保护和水务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调处理区域环境、水事纠纷。 4、统筹规划各类自然保护区,并监督重大经济建设活动引起的生态破坏,严格管制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5、负责组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保“三同时”等管理制度;审查登记和控制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和利用;负责企业升级环保指标的审查;负责组织协调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统筹全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水务工程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抢险类工程项目的维修及加固工作,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河口滩涂、滞洪区、行洪区、蓄洪区及其他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化转地后水务国有土地的管理。 7、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组织供水企业实施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8、负责全区排污收费工作,并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排水规划;负责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对排水用户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负责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废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进行监管并依法查处工作。 10、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务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环保和水务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和水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和水务信息化建设以及科技工作。 11、指导各街道、下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水务工作; 指导区环境科学学会、环保、水务产业协会及民间环保、水务团体的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3年总收入1018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75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1195万元,上年结转1474万元(上年预算项目支出已经结算未能及时拨出)。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3年预算支出10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万元,项目支出6409万元,其中:履行职能类一般性项目支出4659万元(包括支付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474万元),一次性或新增项目1750万元。

  附件:2013年预算收支总表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3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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