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况
  2008年度,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形势,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打造阳光政务为导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调动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龙岗区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环保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通过保密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及时公开、更新;落实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在网站上发布年终总结和来年工作计划;对虚假、不完整信息及时澄清。
  此外,我局相继制定并发布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AB配角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廉政监督卡制”、”“局长接访日制”等制度,形成了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规范稳定的制度体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执行到位和发挥效力。
  (三)强化监督
  监督是保证依法行政,减少工作失误,保证政令畅通的关键。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察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务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尽量确保已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被广大群众知晓,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公众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或龙岗区环保局门户网站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申诉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严格办事纪律,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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