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水务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电话:28945966。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督查督办、自查自评和考评为推动力,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人秘科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业单位办事公开意见》等条例制度。同时,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及时将涉及水务工作事项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
  2010年,我局开展了各种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一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定期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和充实,通过《深圳侨报》定期公布我区城市供水水质情况,接受市民监督;二是在局大楼设立了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和需要公开的政务活动;三是完成了《龙岗区水务局2010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并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予以公布,邀请广大市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四是借“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与大运同行,水土保持宣传”等活动,举办了多次咨询活动,深入社区、企业,人流密集地点,设立了咨询点,向市民公开我局的政务活动。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便民服务方面,我局制定了详细、准确、一目了然的《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及时了解办事程序提供很大方便。
  二、今后工作计划
  2011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五)借助网站平台,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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