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水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并规范填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4866890

  电子邮件:swjjgzxqqb@lg.gov.cn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11号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020-8683142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5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1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