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水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已经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东莞市凤岗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分为物理隔离工程、生态调蓄工程、水质净化工程、安全泄洪工程、防洪治理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六个部分。工程实施后,可以有效地保障雁田水库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避免木古河流域内的不达标水进入水库污染水质,威胁水库的供水安全,同时可以通过生态调蓄库及景观绿化工程的建设,改善周边的水环境和景观,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4863640

  电子邮件:swjjgzxqqb@lg.gov.cn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1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020-8352654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509室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1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