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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临时接管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20年6月5日(周五)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8楼会议室就“对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采取临时接管措施”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举行听证会,如届时听证会议时间进行调整,则以听证通知书为准。现将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二、听证内容

  对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采取临时接管措施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拟稿人和听证参加人。其中,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构指定。听证陈述人由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临时接管相关工作的承办人员担任,提出与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和证据,陈述有关法律依据和理由。

  (二)听证参加人的条件、申请方式及筛选原则。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政府机关、公民、法人或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片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可采用现场报名、电话、电子邮箱或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标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听证参加人依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进行筛选确定。

  (三)听证参加人人数。不得少于8人,如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参加人,协商确有困难的,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8名时,报名人员全数参加听证会;报名人数不足8名时,听证会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5月30日

  五、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三)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五)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六)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七)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领取《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依规领取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对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采取临时接管措施”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丹,联系电话:0755-84866583

  传真:0755-84866583,电子邮箱:swj@lg.gov.cn

  联系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910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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