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6月30日至2014年0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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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新天下华赛厂区1号厂房201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申报从事汽车音响、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刷锡膏、贴片、回流焊、插件、波峰焊、检测、手工焊接、装配、测试、包装,经营面积为4411平方米,总投资为93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0 吨/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收集管道收集至坂雪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观澜河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为最大限度降低焊锡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波峰焊工位安置集气罩、手工点焊工位安置微型集气罩,回流焊通过自带管道收集废气,并安装外置管道,做加固处理,将集中收集的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且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排放口远离公寓楼一侧。同时应注意车间空气环境质量与员工健康,操作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外排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再通过大气扩散稀释后,对 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设备噪声通过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管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 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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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