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精科艺印刷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7月23日至2014年0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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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精科艺印刷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精科艺印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腾工业区彩云路8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主要工艺为制版(冲版、显影、晒版)、裁切、印刷、过光油、啤型、粘合、折页、装订、包装,经营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业废水:项目冲版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5m3/a。应设置收集池对冲版废水进行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现已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应服务合同。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受纳水体龙岗河 水质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项目位于横岭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生活污水可只经化粪池预处理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对受纳水体龙岗河水质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印刷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使用油性油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总VOCs。项目总VOCs产生速率为0.32kg/h,甲苯产生速率为0.009kg/h,二甲苯产生速率为0.008kg/h。项目应在产污工位设置集气罩,配备风机,风量为2000m3/h,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0%)达标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外排总VOCs排放速率为0.032kg/h,浓度为16mg/m3;甲苯排放速率为0.0009kg/h,浓度为0.45mg/m3;二甲苯排放速率为0.0008kg/h,浓度为0.4mg/m3。废气经过治理后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 ②有机废气(G2): 项目粘合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过光油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清洁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在产污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将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厂房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15 米。外排废气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二时段二级标准。为使员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项目应要求员工在工作时佩戴防护口罩,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空气畅通。经此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敏感点和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其噪声值约为65~85dB(A)。为避免营运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项目应做到以下几点:设置封闭实体墙空压机房,底座安装减震垫,并在运行时紧闭门窗,;车间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注意设备维护保养,以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运行。经上述处理措施及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1米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及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排放、放置和转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合作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协议书,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方法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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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