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成慧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7月24日至2014年07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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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成慧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成慧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城工业园路4号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二园502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主要工艺为激光切割、焊锡组装、包装,厂房面积为321 平方米,总投资10万美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用水:项目无工业用水,故无工业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9t/d,合计567t/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可只经过工业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龙岗河的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焊锡废气,项目已在电烙铁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及抽风装置,并将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顶楼后实行高空排放,则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做好员工防护工作,操作时佩戴好手套及口罩,则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切割机等,项目噪声值约为70-75dB(A),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外1 米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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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