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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宽进严管” 环保诚信与征信关联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今年初,龙岗区提出建设“六区一城”。其中,建设“生态之区”是“六区一城”规划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宜居城区,日前,龙岗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出台了《龙岗区2014年生态环境保护改革方案》,从建立环保诚信系统运用新机制,完善与公检法案件移交机制等方面多管齐下,为打造“六区一城”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环保监管实行“宽进严管”

  记者了解到,为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龙岗区将从方便监管向方便服务对象转变,在法律框架下尽量减少审批事项:对基本不造成环境污染、影响非常轻微的部分项目,将免除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对原来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项目,全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必须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前置条件,改为视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取消环评批复有效期限制,除特别规定外,所有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按环评法的要求一律不设立有效期。

  此外,为积极应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环境监管带来的影响,龙岗区将建立社会环保监督员制度,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处、河道管养单位、管网管养单位聘请社会环保监督员,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保监管。

  联合执法快查污染案件

  龙岗区将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案件移交的有效渠道,利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快速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及时移交案件;龙岗公安分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侦查力度,收集充分证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和审查起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保诚信系统与征信系统将对接

  此次“改革方案”中的一大亮点,就是龙岗区环保水务局将负责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数据公开,并将信息及时通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区住房建设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等征信系统。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在企业申请融资等银行业务时,对有环境不良记录的,将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区住房建设局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时,对有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违法记录的,将按照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对其招投标和承接业务进行限制;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进行政府项目采购时,对有环境不良记录的,将按规定进行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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