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办理环保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
1、场地使用证明:(1) 自有场地的:《房产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2) 租赁场地《房屋租赁合同书》(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 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房产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投资500万元以上或环保重点项目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一份
4、《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生产类)原件两份。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二份(附光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