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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单位用户超计划用水、居民生活超定额用水将累进加价收费,超出计划、定额部分的水价最高将是基本水价的6倍。
《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用户超用水计划的,其超用部分按如下规定予以警示或者加价收费:
(一)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10%(含10%)的,由水务主管部门予以警示;
(二)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10%至20%(含20%)的,按照其基本水价的2倍收费;
(三)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20%至30%(含30%)的,按照其基本水价的3倍收费;
(四)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30%至40%(含40%)的,按照其基本水价的4倍收费;
(五)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40%至50%(含50%)的,按照其基本水价的5倍收费;
(六)超过月度计划用水量在50%以上的,按照其基本水价的6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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