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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可被视为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1、占压、拆卸、穿凿、挖掘、堵塞、填埋、移动排水设施或者影响、改变其功能;
2、在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明火作业、打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植树、埋杆;
3、圈占、覆盖检查井和雨水篦子;
4、向排水管道进出口、检查井、雨水篦子和排水明沟内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杂物、污泥等废弃物;
5、将油污、施工泥浆等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6、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7、未采取消能措施,向排水管渠直接加压排水;
8、其他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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