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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好环境执法简易处罚手段?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河南省汤阴县环境执法人员日前在环境网格化监管区域巡查发现,辖区某学校校内焚烧垃圾,造成浓烟滚滚,当地环保部门采用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当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对这个学校处以500元的罚款。这是当地环境网格化执法中出现的新鲜事。

要说环境执法启用简易程序不该是新鲜事,但一段时期以来,环保部门大部分针对企业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动辄罚款上万元,罚款千元以内的简易程序几乎被忽略了。

原因一方面是环境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顾不上一些出现的小的污染现象,二是在处罚一些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时一般以警告为主。

不过这次在执法中启用简易程序,一方面说明网格化执法已经比较完善;同时也说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政府在层层压力之下,在环境质量提高面前也是处处挖潜。

这里,有必要对执法过程中的简易程序先普及一下,简要来说就是执法部门对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给予法定的较轻的行政处罚,也就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并当场做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目前,虽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适用执法简易程序,但环保部门在执法中采用这种简易执法程序的还较少,媒体也鲜有报道。

笔者与汤阴县环境执法人员沟通时,他们表示这种简易处罚程序运用的初衷,就是为了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然而此事一经宣传,还是带来不少震动,环境行为如果不拘小节,有可能遭到行政处罚。目前环境执法简易程序使用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由此可见,环境执法简易处罚也是环境执法在生态文明引领下正一步步走向规范的产物,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容忍,就是对环境质量提高负责,就是在执法中宣传普及环境法律法规的一种踏石留痕的方法。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受到处罚时都会引起反思,以前的惯性思维不行了,环境保护要时时处处留心留意,从自身做起,还要知法,知道法律规定的哪些行为许可,哪些不许可。

当然,环境执法简易程序用好,也要慎用,不能动不动就拿简易程序说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以增强法律震慑性和宣传普及性为主,刚柔相济,对待首次违法行为,要多一点柔性,少一点刚性,多一点温馨提醒,少一点针锋相对;对屡教不改者,果断实施处罚,使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让服务彰显执法文明,让执法彰显程序正义。

此外,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比如亮证执法、全程录像等方式并用,让执法过程透明可查,能经受社会考验,多种方法并用,以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要求,让生态文明在环境监管中一步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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