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中未明确禁止个人在河道内垂钓,但在台风、强降雨、高温、夜晚、疫情等特殊时期,为保障行洪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河道管理单位应劝离河道内垂钓人员,垂钓人员应接受河道管理单位的管理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对自身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