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排水行业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有关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排水发展等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排水行政许可业务及监督管理,负责排水达标小区认定;负责局属排水建设项目的前期项目策划;负责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各类废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进行监管;统筹管网日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年度考核;受市水务局委托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已移交水务部门管理的市政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区排水设施抢险工程项目的认定管理工作;承担区海绵办日常工作;统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与区三防指挥部对接,承担收集水情、旱情信息和预警工作;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务工程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