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拟订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水库)、供水、节水、中水回用、雨洪利用、干旱防治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源工程规划及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水资源和供水统一调度工作,承担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备案工作并监督执行,承担台风暴雨防御期间水库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水资源、水库及相关水源工程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承担水资源和供水、节水等相关行政许可业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承担供水行业及供水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承担水资源和供水、节水方面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负责二次供水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约用水的管理;负责给水、节水新科技推广工作;统筹全区城市化转地后国有水务用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水源、供水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负责组织全区水库、水源抢险工程项目的认定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