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指导下,区水务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龙岗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评分标准》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部门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求真务实,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系统治水的科学内涵,综合提升依法治水工作能力。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康作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亲自部署,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召集案审会实行集体审议,对局内各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动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任务,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截至12月17日,我局共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85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87个,水保审批7个,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48个,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15个,变更取水许可3个,新增取水许可3个,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22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个;办理排水类、供水类、水土保持类备案共计1305份。接受现场咨询约750人次,接听各类咨询电话1100人次。二是缩短办事时限,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秒批”。目前我局6个事项实现了“秒批”,秒批事项占比17.86%,分别为对水利工程开工情况的备案、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建筑废弃物受纳场项目<含垃圾填埋场>)、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非受纳场项目)、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政府投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建筑废弃物排放周期变更核准)。三是审批权限下放街道,将非建筑类城市排水许可审批下放街道,全区11个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均可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企业可以实现排水许可在家门口“一站式”办理,截至12月17日共办理非建筑类城市排水许可审批92个、备案2942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化。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及《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行政检查全过程操作指引》,从严规范行政执法从检查、立案、调查、处罚到执行等各环节和流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透明、文明执法。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推荐局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与广东商拓律师事务所、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协助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查、信访文件审查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日常法律事务,努力补足我局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对以龙岗区水务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在OA系统的合同审批程序中统一自动编号,在每份合同签署前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报区政府审定或者直接征求区司法局法制审查意见的涉及区政府重要改革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重大涉法事项,均按要求经局审批服务和法制科、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截至2021年12月17日,我局法律顾问共完成合同审查意见344份,区政府会议议题审查意见34份,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意见29份。

  (四)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处理水务违法案件。一是开展排水专项行政执法,针对地铁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排水许可规定盾构注浆施工堵塞管网、擅自改动排水设施、野蛮施工破坏排水设施等行为,加大了执法频次,对造成影响和不按时限要求整改的单位依法处罚,提高执法威慑力,结合集体约谈与跟进指导服务的形式,督促所有参建单位履行相关整改义务,全年共查处排水违法案件25宗。二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减少水土流失危害,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4宗,并通过约谈、现场执法等形式督促整改。在今年的多次暴雨情况下,较少发生较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三是开展供水节水专项执法,部门联动,针对用水大户不进行水量平衡测试、二次供水抽检不合格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共立案处罚10宗。2021年1月1日至12月17日,我局针对水务违法行为共立案44宗,已下达处罚决定32宗,罚款259.125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2份。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推动完善部门内部监督制约,结合工作实际、部门特点,排查、制定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目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机制,每季度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案卷开展内部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升监管规范性,在2021年市司法局开展的案件评查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在抽查的5个案件中1个行政检查案卷、3个行政执法案卷获满分。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依法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权责清单,同时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结果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严格按照《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深圳市行政执法系统和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上线运用的通知》要求,全面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开展案件办理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2月17日,共录入案件44宗。四是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接受和配合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执法机关的执法要求,自觉履行法律要求,截至12月17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1宗,已获维持;行政诉讼1宗,正职负责人李家康同志已出庭参加庭审;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已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与落实,并按时反馈至检察机关。五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区水务局信访案件包案制度》,明确领导包案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久拖不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劳务工欠薪及重大信访问题,由局领导通过包案形式多方协调化解。截至12月17日,共接访183批次,累计处理信访案件506宗。

  (六)开展普法学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局党组会及其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为载体,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开展宪法、档案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专题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支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二是开展依法行政法治专题培训,2021年8月邀请法律顾问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就《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提高依法行政素质。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21年4月27日针对“2·26”红棉路涉铁施工造成车辆被淹的重大影响突发事件进行剖析,推动同类案件的依法治理。2021年12月13日针对盾构注浆施工堵塞管网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学习,分析同类案件的存在问题、取证要点和改进方向。四是结合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点,到龙园公园、红龙格社区、龙城公园等公共场地开展中国水周、宪法与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现场释法、有奖问答、上门专业指导、进社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组织小学生参观湿地公园与污水处理厂等多样化形式,对服务对象、市民群众、学生等不同社会群体,普及水土保持、河道、排水等水务类法律常识,号召市民一起维护水清岸绿治水成果。五是日常履职中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在行政服务大厅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摆放宣传资料,现场对群众答疑释惑,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常态普法;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局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均附有处罚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并通过约谈与跟进指导服务等形式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要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方向性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水务普法工作。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根据时代的变化,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水务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二)建立法治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网络学习、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培训、典型案例评审、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用、文书制作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三)强化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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