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对区国资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国资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国资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创投大厦20楼2018室,邮编5181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在创投大厦1楼、区投控大厦1楼、区融媒集团17楼人行楼梯间、财政大厦6楼前台各设置1个“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7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8100281502,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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