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深入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区域发展战略,全力推动国资、集资业务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贡献应有支撑。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市、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二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8次主题党日活动,扎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到区属国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对反映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常态化调度,大力推进解决山厦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拆迁安置房建设验收难题、园山街道保安社区简龙北老旧工业区升级等5项重点民生项目。三是全面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依托党员积分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抽调600余名国资国企干部职工支援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层层压实目标责任,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年开展谈话提醒28人次。五是加大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论引导,依托龙岗政府在线、内部系统等交流渠道,积极研判、提前应对、主动出击,认真做好网络舆情信息处置工作。

  (二)持续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扎实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标市国资委先进管理经验,编制《龙岗区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计划》(含企业负责人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方案)。一是实施简政放权、构建清单式监管体系。制定印发《龙岗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清单》和《龙岗区国资局监管国企权责清单》(深龙国改〔2021〕1号),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后,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事项调整为10项,区国资局审议事项调整为18项,权限下放企业事项9项。二是推进区属国企薪酬总额与效益联动机制改革。拟定《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总额与效益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构建员工薪酬总额与效益联动机制,同时坚持分类管理、分类联动原则实施企业效益联动评价。三是推进区属国企预算内容体系改革。明确将经营利润回报、企业薪酬总额、三项重点费用、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核心指标列为约束性指标并纳入国企年度考核,其余指标允许企业结合经营需要灵活调整,并以国资预算引导企业适当拔高经营净利润,同步实施效益联动,从内部调动企业自主提升效益,做大做强国有资本。

  (三)加快推动区属国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运营,发挥国资国企保产业空间的支撑作用

  制定印发《龙岗区区属国企新型产业空间开发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梯度推进,结合现有项目进展,提速建成一批、推进落地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目前,区属国企在建项目14个、建筑面积358万㎡(其中2021年新开工项目4个、建筑面积78万㎡),前期谋划项目8个、建筑面积224万㎡。2021年,区属国企建成提供产业空间约30万㎡(其中:大运AI小镇一期完成综合整治26万㎡、宝龙智造园建成提供2.5万㎡)。

  (四)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规范引导基金运作管理

  一是制定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深龙金腾基金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指引》,规范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二是发挥区级引导基金资金撬动作用,推动与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创东方富博基金,出资6-8亿元参投华润永泰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三是编报2020年度国有金融资产综合报告,全面梳理掌握我区金融企业相关资产负债、总体效益、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处置和收益分配、风险控制、高管薪酬等情况。

  (五)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一是研究制定《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区保障房公司的资产权属关系,提升保障房运营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区融媒集团定位,将媒体资源整合至区融媒集团,牵头做好深圳市东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天威视讯公司股份划转工作;协助区金控公司将回龙埔城市更新项目5栋A座18-22层物业产权、管理权、收益权无偿划转至区融媒集团。三是制定《龙岗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2021年工作方案》,完成13家企业的出清处置工作和4家企业阶段性处置工作。四是强化国企社会责任与义务,将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体育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10%划转至社保基金。

  (六)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成立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印发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保障股份合作公司平稳换届,选优配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层。2021年,指导124家股份合作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中社区一级44家,居民小组一级80家),完成率达88%。二是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项目集体资产处置流程,开展《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督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修订工作,并加强对政策修订期间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工作的指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完善股份合作公司“四会”议事规则,研究编制《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与标准化范本,加强子、分公司管理,建立完善民主高效的决策程序。

  (七)强化监管服务,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积极转型

  一是探索明晰社区土地二次开发路径,选取19个重点城市更新项目(或自主开发建设项目)作为重点转型发展项目,密切做好推进、指导、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区集体经济合法权益。2021年,推动完成8个项目专项规划(其中5个项目已选定合作方)、7个项目立项。二是发挥转型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和引导公司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2021年,共扶持公司转型发展项目11个,涉及扶持资金1037.67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量资金管理,组织全区11个街道对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存量资金梳理工作,摸清存量资金分类及分布情况。四是做好股份合作公司“低价长租”土地物业梳理工作,组织全区11个街道对股份合作公司土地物业租赁期限超20年(含)的合同开展统计核查,确保集体资产收益和股民利益,进一步推进股份合作公司集约高效开发土地。

  (八)加强“四个平台”建设,推动社区“三资”公开“阳光”交易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常态化在线监测,确保“三资”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截至目前,已监测通报问题65个,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累计录入各项数据1,380,110条。二是强化银企互联,对2505个银行账户纳入财务平台统一记账、集中监管;优化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开户、销户备案流程,及时掌握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动态,扎紧集体经济“钱袋子”。三是完善预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三资”监管智能化预警监察,切实维护集体股民收益。四是推动完成龙岗产业空间APP与深圳联交所、龙岗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服务网的集体产权交易数据对接,做好交易项目资产、资源信息录入备案工作,促进阳光交易,实现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已完成录入备案39宗。

  (九)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营造良好和谐氛围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与监督,建立信访包案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及时妥善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二是完善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根据信访发现的经营管理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共计调处55宗信访案件,其中涉及区属国企12宗、股份合作公司43宗,结案45宗。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动国有(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七届一次人大会议上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立足高标准规划、坚持高效率管理、推动高水平建设,聚焦国有(集体)资产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发力,大力激发国企、社区集体经济活力,为我区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三是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方针,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风险排查,加强对新形势下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研究与探索,严格开展各类阵地的巡查管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为我局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规范加强区属国企内部治理,提升国企资产经营效益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制定印发权责清单中涉及的投资、产权、资源性资产租赁、资金存放、人员管理、采购、资产核销等关键领域方面9个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二是完善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修订出台直管企业负责人考核管理办法,调整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将企业任期激励调整为长效激励,并根据企业“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一企一策”研究明确各企业长效激励目标,促进实现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三是构建完善支持区属国企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围绕民生公共服务业务倾斜、市场化业务拓展、规划用地政策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定价机制等重点领域,制定印发支持区属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意见,强化对区属国企资源、土地、政策、规划等方面的支持,形成清单化、项目化的落实机制。

  (三)强化合作与激励机制,激发国企发展活力

  一是深挖市、区国企合作潜力,拓宽区属国企优势产业发展路径。围绕人才引进、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生物药等领域,强化与市属国企的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企。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及投后管理,力争2022年完成金腾基金1亿元投资额度;持续跟进华润医药基金、基础实施基金进展,重点支持我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行业发展。

  (四)推进区属国企承担“经营城市”任务,彰显国企担当

  编制《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经营城市实施方案》并组织各企业编制落实项目清单,探索运用商业地块捆绑、参与城市更新及利益统筹等方式,多渠道谋划推进公益性项目投资,2022年以居住用地捆绑公益项目为重点,启动一批“经营城市”项目,力争2021-2025年区属国企为我区提供约150亿元公益性项目投资支撑。

  (五)强化监管,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

  一是通过“议事规则”试点项目,打造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范化、标准化样板,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推动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四个平台”建设,全面统筹集体经济各类运行数据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化运用,实现对股份合作公司精准化、智慧化管理;大力推动信息公开,完善股份公司“四会”决策等信息公开制度,促进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三是加大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培养与引进,落实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发展和培养规划,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六)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指导服务,持续推动转型发展

  一是建立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项目及投资构建、设立基金、入股企业等其他非土地开发类重大项目工作台账,并做好推进、指导、服务工作。二是完善股份合作公司快速发展问题协调机制,以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为平台,凝智聚力,定期研究处理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难题,探索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建立区、街多部门协调机制。三是鼓励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引导股份合作公司从单一的物业租赁向以租赁为主的多元化、投资型、管理型模式转变,实现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四是盘活股份合作公司存量资金,探索与市属国企、区属国企全方位合作新模式,引导社区集体资金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参股等,探索入股农商行,提高集体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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