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部署,全面推进《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深龙法治〔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做好国资(集资)系统监管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推进龙岗区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细化任务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对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二是强化党政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将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中,定期听取工作履行情况,带头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协调督办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关键少数”,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理论中心组会议、党组“第一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内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自上而下全员学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特邀龙岗区普法宣讲团老师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并为全体干部职工配备《民法典》、《档案法》和《宪法》,拓充我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制定国家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通过参观深圳宪法公园切身体会宪法庄重威严;以考促学,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优秀。

  三是将法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延伸至管理服务对象。持续规范区属国企合规运营,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落实好宪法和新安全生产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2021年,直管企业区城投集团获评2020年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直管企业区投控集团所属优才公司以及保安服务公司获评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流程,把好各项关卡,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备案工作,全面推动落实规范性文件“六统一”制度。采取即时清理、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

  二是严格落实龙岗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发挥法律顾问对决策的咨询论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重点对我局政府合同、重大涉法事务、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审查研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配备兼职法制员,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化治理水平。

  三是建立应诉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诉讼案件台账,构建纠纷解决体系,积极跟进本单位诉讼案件进展。2021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8宗(含一审4宗,二审4宗),无败诉案件。其中2宗涉及政务公开,均已及时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本职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细化公开范围和渠道,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等方式,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机制。完善信访台账,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和跟踪服务工作,运用法治思维认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和信访诉求,全面排查负责跟踪处理的信访案件,定期通报信访案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是健全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完善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监管机制,加强诚信信用信息应用。定期梳理合同台账,提前规划续签项目准备时间,做好到期提醒工作,及时签订合同,规范合同签订管理流程。

  (四)深化监管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国资(集资)改革性发展

  一是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提质增效。对标市国资委先进管理经验,编制《龙岗区国资国企“十四五”改革计划》(含企业负责人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方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方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推进国企改革走深走实。

  二是研究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简政放权,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切实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清单式监管体系。

  三是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项目集体资产处置流程,启动《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督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修订工作,并加强对政策修订期间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工作的指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做好股份合作公司“低价长租”土地物业梳理工作,组织全区11个街道对股份合作公司土地物业租赁期限超20年(含)的合同开展统计核查,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股份合作公司集约高效开发土地,确保集体资产收益和股民利益。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够等问题,以法律思维指导开展具体工作有待加强。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法治建设人员力量薄弱,缺乏专门的法治部门,法治人员配备不到位,目前仅有1名兼职法制员,在客观上影响我局法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三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规范,相关管理工作制度尚未健全。同时,规范性文件边界把握不够准确,文件清理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四是应诉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流程存在一定漏洞,未指定专人跟进诉讼案件。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国资(集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用法意识。以普法宣传为抓手,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推动单位职工、党员干部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是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知识及要求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优化人员结构,聘请专业法制员补充法治队伍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力量建设。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学习借鉴兄弟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进一步完善应诉工作机制。一方面全面梳理2021年度诉讼案件,分类归档诉讼材料,及时更新案件台账;构建联合协作机制,涉及业务科室诉讼案件,指定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跟进案件进展,明确分工职责,规划时间表,避免出现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败诉案件。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积极发挥解决争议的主动性,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和解、调解、撤诉案件占比。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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