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以“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为引领,坚持“产业立区、创新强区”,全力推动国有(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工作全面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二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原文原著,全面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历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半年共开展调研7次、领办民生实事项目5个。三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依托党员积分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层层压实目标责任,党组书记和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五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舆论引导,依托龙岗政府在线、内部系统等交流渠道,积极研判、提前应对、主动出击,做好网络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六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抽调600余名干部支援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持续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扎实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拟定《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总额与效益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推进建立增量业绩决定增量薪酬效益联动机制,明确了区属国企增量业绩核算规则,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核算和反映区属国企的经营业绩及增量业绩;探索建立国资国企增量业绩二八分成模式,明确增量薪酬最高可按照增量业绩的20%核定,确保为企业提升经营效益提供内生动力的同时,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长效路径。二是推动区属国企预算内容体系改革,按照刚性约束和弹性管理相结合原则,明确将经营利润回报、企业薪酬总额、三项重点费用、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核心指标列为约束性指标并纳入国企年度考核,其余指标允许企业结合经营需要灵活调整,给予企业更大自主经营权,做大做强国有资本。按照“跳一跳够得着”原则,以国资预算引导企业适当拔高经营净利润,拟定2021年全区国企经核定的净利润目标为7.87亿元,其中经营净利润为3.02亿元,较上年增长6%。三是研究起草《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区保障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保障房运营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动区属国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及运营,发挥国资国企保产业空间的支撑作用

  一是印发《龙岗区区属国企新型产业空间开发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区属国企未来三年筹集建设新型制造业保障空间、普通工业厂房、研发用房、商业用房、配套服务用房等各类产业空间约600万㎡建设任务。二是制定项目加速推进工作机制、资金安排及保障机制、任务面积考核机制等配套机制,并坚持梯度推进,结合现有项目进展,提速建成一批、推进落地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目前,区属国企在建项目10个,建筑面积280万㎡;2021年内拟开工项目4个,建筑面积78万㎡;前期谋划项目8个,建筑面积224万㎡。

  (四)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一是进一步明确区融媒体集团的定位,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为目标,指导和推动我区媒体资源进行资产重组,并做好深圳市东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工作;协助区金控公司将回龙埔城市更新项目5栋A座18-22层物业产权、管理权、收益权无偿划转至区融媒体集团。二是制定《龙岗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2021年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需完成17家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任务。2021年上半年,已完成5家企业的处置任务。三是对区属国企进行分类界定,确定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企业清单,全面推进划转工作,强化国企社会责任与义务。

  (五)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规范引导基金运作管理

  一是制定印发《深龙鲲鹏基金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指引》《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规范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二是发挥区级引导基金资金撬动作用,推动与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创东方富博基金,出资6-8亿元参投华润永泰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三是编报2020年度国有金融资产综合报告,全面梳理掌握我区金融企业相关资产负债、总体效益、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处置和收益分配、风险控制、高管薪酬等情况。

  (六)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切实指导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保障股份合作公司平稳换届,选优配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层。二是启动《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督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1号)修订工作,同时加强对政策修订期间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工作的指导,保障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完善股份合作公司“四会”议事规则,研究编制《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与标准化范本,加强子、分公司管理,建立完善民主高效的决策程序。上半年,已拟定11本管理手册。

  (七)强化监管服务,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积极转型

  一是做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集体资产处置共34个项目的跟踪、推进、指导、服务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细化项目时间推进表,在切实维护社区集体经济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二是引导股份合作公司主动投资参股银行等传统优势企业,充分利用资金,促进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发挥转型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和引导公司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上半年共扶持公司转型发展项目6个涉及扶持资金349.39万元。四是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打造标杆项目,以点带面改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物业管理现状,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社区集体经济寻找新的增长点。上半年完成5个项目调研工作。

  (八)加强“四个平台”建设,推动社区“三资”公开“阳光”交易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常态化在线监测,及时更新,确保“三资”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上半年,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累计录入各项数据1,244,419条,其中“三资”信息1,088,955条、合同信息16,410条,会议决议14,473条、管理制度公开1109条。二是强化银企互联,对2519个银行账户纳入财务平台统一记账、集中监管。制定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开户、销户备案流程,及时掌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动态,扎紧集体经济“钱袋子”。三是完善预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三资”监管智能化预警监察,切实维护集体股民收益。四是推动完成龙岗产业空间APP与深圳联交所、龙岗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服务网的集体产权交易数据对接,做好交易项目资产、资源信息录入备案工作,促进阳光交易,实现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上半年,共完成录入备案12宗。

  (九)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营造良好和谐氛围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与监督,建立包案制度,落实责任到个人,及时妥善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二是完善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根据信访发现的经营管理等问题,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共计调处9宗信访案件,其中涉及区属国企3宗、社区股份合作公司6宗(4宗涉及经营管理问题,2宗涉及股权问题)。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稳定国有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学习市属国资国企先进管理经验,并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附市国资委调研学习有关情况的报告》有关建议,研究起草区属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不断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龙岗区保障房公司运营体制改革方案》,剥离政府性资产,理顺保障房公司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关系,实现资产和运营相分离;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搭建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房源精准管控及合理配置,有效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进一步推动公司股权改革,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股权改革试点,实行“增资扩股”,优化集体股和个人股结构;完善股权流转制度,通过增资扩股或股权近亲属之间赠与方式,吸纳新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奠定公司管理和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四是完成股份合作公司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指导意见》,建立“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管理绩效+发展绩效”相结合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规范公司薪酬分配行为,激发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班子活力。

  (二)着力规范和加强区属国企内部治理,提升国企资产经营效益

  一是探索建立区属国企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企业为目标,推动各企业制定长效目标发展战略规划,按照“要薪酬等于要业绩”“会经营等于可持续”“好业绩等于超市场”的原则,建立“面子”“里子”有机融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领导人员及广大国企员工积极性,实现国有股东、公司高管、企业员工三方利益共享、共赢、共担。二是制订《龙岗区属直管企业中层职数核定及员额建议方案》,推进区属国企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按照国企领导人员分级管理原则,区管干部领导职数由区委区政府审定,区国资局负责核定控制直管企业中层干部职数,在不突破薪酬总额管控前提下,企业部门设置及员额数均由企业根据经营效益自行决定。三是制订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清单、区国资局权责清单,重点厘顺领导小组、区国资局、直管企业权责关系,推进国资管资本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以研究重大改革为主,区国资局作为出资人代表抓好薪酬预算(其核心为薪酬总额预算)、考核(其核心为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等管资本核心工作,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三)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按照《龙岗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2021年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完成方案中明确的全部17家区属国有休眠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出清重组任务。二是根据省市有关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要求,督促完成深圳市龙岗体育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股权划转相关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区融媒体集团资产重组,督促区融媒体集团尽快收购坪山区持有的东部传媒公司2.12%股权,并将区国资局持有天威视讯公司股票无偿过户给区融媒体集团。四是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市区供水资源整合中涉及未确权土地无法评估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推进解决市区供水资源整合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国有集体资产监管方式

  一是在推动智慧国资系统(一期)财务、人事系统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完成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平台,重点组织各企业完成物业系统与财务软件、物业系统与国资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风险防控监督,不断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四个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据监测,完善预警信息处理机制,协调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加快推进系统改造工作,尽快实现集体资产交易数据信息对接。

  (五)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指导服务,持续推动转型发展

  一是根据防疫有关要求,指导各街道、股份合作公司切实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发挥集体土地资源优势,鼓励推动南岭、坂田、南联、山厦、保安、六联、辅城坳等社区联合专业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产权相关政策,优化整合空间资源。三是建立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项目库,加强国企和集体企业合作开发,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集体土地合理、有序、快速开发。四是完善快速发展问题协调机制,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为平台,凝智聚力,定期研究处理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难题,探索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机制,建立区、街多部门协调机制。五是大力推进自主开发建设项目,指导开展非农空地建设、城市更新、利益统筹等项目自主开发建设,自主开发建设一批产业空间项目。六是加大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培养与引进,落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发展和培养规划,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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