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主要职能是:
(一)对区域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认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区域内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
(三)督促区域内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日常巡查、查处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内设4个科和1个中队,行政执法编制33名,雇员编制7名。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3年总收入2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万元,上年结转649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支出2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万元,项目支出1169万元。
附件:
二〇一三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