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

  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16号;邮编:518172;电话:0755-84878033;传真:0755-84878253)。

  一、概述

  2015年,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大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大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副调研员严旭东任组长,综合科长甘树升任副组长,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及工作责任三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及有关法规、文件要求,我们结合大队(局)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制定了《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和《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龙岗区政府在线予以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大队(局)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在工作中认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及发布协调机制已经逐步形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审查机制,我大队(局)先后制定了《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信息发布制度(试行)》、《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有审批、政务信息网使用有登记。

  (五)《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保障。为此,我大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学习宣传《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技术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大队(局)在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9条,通过《深圳侨报》等媒体公布信息7条,通过龙岗电视台公布信息4条。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5年,我大队(局)在区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工作动态75条,工作计划及总结3条,市、区内通知公告11条,相关法律法规2条,政策性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3条,部门下载3条。

   (三)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2015年,我大队(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信息。大队(局)指定专人定时更新各类信息,同时通过报纸、网站等渠道公布大队(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广大市民和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了解我区查违工作的各类信息,投诉举报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抢建行为。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大队(局)组织专人对“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中我大队(局)政务公开网页所有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对未更新及缺漏的条目进行了更新、补充和完善。

  一是在《机构职能》栏目中,更新了大队(局)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等相关条目。

  二是在《政策法规》栏目中,除继续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深圳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龙岗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做好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等违法房地产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责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22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增加了《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

  三是在《规划计划》栏目中,更新了一些内容,主要有:《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思路》。

  四是在《其他》栏目中,新增了市、区内公告11条,工作动态75条,更新了公开指南。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积极做好“龙岗政府在线”的同时,我大队(局)还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其它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区内主要路口设置大型查违公益宣传牌,在《龙岗信息》发布信息5条,在深圳广电以及《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侨报》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全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布信息、新闻共200多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以来,我大队(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规划土地监察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查违工作动态,展现我区基层查违工作的重点、亮点,展现规划土地监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了社会舆论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全面,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优化等。

  2016年,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平面媒体、网络等),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切实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积极做好“龙岗政府在线”我大队(局)网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网络系统,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大队(局)门户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大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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