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306;邮编:518172;电话:0755-84879730;电子邮箱:gtjcdd@longgang.gov.cn)。

  一、概述

  2017年,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依据《条例》和《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制定实施方案,编制《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落实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进行整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针对网站内容的保障和信息技术处理的问题,及时对局网站内容进行升级,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技术操作员进行培训,为我局网站的内容充实和更新做好了保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截至2017年12月30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重点工作类和其他类。截至2017年12月30日,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规章类信息5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信息8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0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9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对2017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认真做好201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制作了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录,按照机构信息、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公共服务等类别,重点公开了我局的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为方便群众办事,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的方针,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一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开设专栏;二是设置政务公示栏;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等形式,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内容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7年接受到1宗群众依信函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法律法规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已答复1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同意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4宗,均已按法定程序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增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要深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公开流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披露,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积极梳理公开信息,确保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以方便公众能够阅读、查询。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梳理总结,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公开。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逐步完善规划土地监察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使共享的政务资源与共享渠道分离,充分保证数据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