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规范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编制区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5.《深圳市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编制区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lggtj/gkmlpt/index#7269)
【监督渠道】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网站互动交流、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755-84879730
政务传真:0755-8487825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