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红花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沼气处理项目,申请用地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红花岭环境园进场道路左侧空地,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用地均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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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和深圳商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红花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沼气处理项目位置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