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宝锦华庭项目施工配套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办理宝锦华庭项目施工配套临时用地,申请用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沙荷路南侧空地,用地面积约4969.18平方米,其中用地4968.93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755)84878560   传真:(0755)84878543

  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和深圳商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宝锦华庭项目施工配套临时用地位置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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