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临时用地。申请用地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红花岭环境园砖厂南侧,面积为8343.33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893日起至201810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和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西路16号)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温工 电话:(0755)89310036     传真:(0755)84878543

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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