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局文秘、宣传、综合调研、文件收发、窗口办文、印章管理、编制局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政务活动安排、会务、保密、重要活动组织及接待等工作;组织承办市、区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和建议的答复工作;负责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录用、考核、任免、调配及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党工青妇、计生、机关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土地监察队伍的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受理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及相关人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行政后勤、车辆管理、机关食堂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及罚没款物的账目管理,及本单位财务方面的统计和年报汇总工作;负责规划土地监察专项计划及经费管理;负责局的信息档案管理及网络维护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