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于2019年8月9日由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加挂深圳市龙岗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龙岗区查违办)的牌子,为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承担全区查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及处理农村城市化建筑遗留问题工作有关的政策调研、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巡查监控、调查取证、组织拆除以及开展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等职责。具体如下:
(一)组织、指导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认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督促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对辖区内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三)督促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查处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
(六)负责规划为农地、林地、水库、公园等未划定管理线的储备土地,以及已明确由本区负责建设的文教体卫、市政道路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储备土地管理。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