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查违工作重点,将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周局务会及局党组会议上都会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经统计,2021年以来共组织了24次党组理论学习。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我局实际,将《纲要》学习列入学法计划,适时组织全局专题集中学习培训,吃透精神,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通盘考虑,提前谋划,抓好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我局各项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常态化举办执法业务及法治专题培训,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学法讲法用法的带头人,切实增强规划土地监察队伍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提升执法水平。二带头谋划法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早谋划早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全局法治建设系统谋划,统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推进计划。三是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积极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部署的法治政府督察迎检、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与清理工作2019年,我局组织修订《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征求多部门、街道办、社区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组织听证会与专家论证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0年2月11日,我局印发了《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发布为申请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主体提供了更明确具体的指引,进一步规范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管理。目前该办法已实施一年半,实施效果良好。

  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目前,我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部,详见下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深龙规土监规〔2020〕1号

2

《关于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筑实施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龙府办〔2008〕8号

3

关于印发《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深龙府办〔2006〕114号

4

关于印发《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深龙府办〔2006〕88号

5

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深龙府〔2002〕67号

  (五狠抓“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要求将全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的执法主体公告、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以及重大执法行动在指定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按要求填报各类执法信息系统,公开行政处罚结果;通过行政检查与执法案卷评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积极参与街道执法队重大行政决策前的集体会议讨论,加强对重大执法行动合法性的审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均能够进行决策前风险评估,按程序开展听证,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把执法案卷考评作为规范统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提升执法员综合能力的一项重要“抓手”。一方面通过案卷评查,梳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手册,便于执法队员及时规避办案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案卷评查敦促街道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也是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2021年我局参加了二次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一次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的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2021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明显提升。但“重拆除、轻案卷”问题、程序意识不强、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民告官”案件不断增多,我局今近年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激增,且连年出现败诉、撤变案件。综合分析目前复议诉讼案件产生的来源,已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已不限于行政执法引起的案件,出现了因对信访回复不满意、对信息公开不满意、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确认事项不服、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等多种情况的复议与诉讼。

  2021年以来,我局办理复议案件15宗,其中11宗复议案件经调解后撤回复议申请,1宗被复议机关责令重做;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5宗(一审、二审、再审分阶段计算宗数),其中3宗案件因为程序违法败诉,1宗因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被撤销。针对复议、诉讼败诉案件,我局向辖区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下发了《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2021年度1-6月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正情况的通报》,针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辖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提出了执法建议。针对撤变败诉案件及案卷评查发现问题,我局分别于5月13日、11月9日专题组织召开败诉案件分析会,认真吸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剖析根源、查找不足,逐步规范行政执法。

  在出庭应诉方面,2021年我局已开庭案件为30宗,我局严格落实《龙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为13宗,其中单位行政首长出庭3宗,符合《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中“行政诉讼案件为11宗-50宗的,出庭应诉宗数不低于8宗”的规定。在答复、答辩方面,我局继续加强对各街道出庭应诉答辩状、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审查把关,并能够主动加强与复议、诉讼机关的沟通与协调,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共有13宗案件的当事人选择撤回复议申请、1宗撤回行政诉讼。

  (八)以信息化为载体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年底,龙岗区创新巡查手段,积极探索构建“智慧龙岗、智慧查违”新模式,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无人机”查违模式,并在龙岗街道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3月,“无人机”查违模式全面应用到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工作中;时至今日,一张覆盖全区的无人机巡查大网已全面铺开,无人机巡查每周全区域覆盖一次,重点区域每周2-3次,具有龙岗特色的“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微信报、视频探”的“五位一体”立体查违防控体系初步建立。

  2021年,我局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信息指挥平台的使用,实现对各街道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同步管理、同步监督,促进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强化对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至目前,11个街道通过信息指挥平台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简易流程文书1399份;发出一般程序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制房地产权利决定书》等81份。

  (九)做好学法普法活动。2021 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全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经统计,我局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在局内部开展多项学法行动包括法制讲堂、邀请法律专家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开展业务讲座等;积极举办“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会,查违工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横幅,在主要广场通过电子屏显示,各大社区、居民小区内摆放查违知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查违工作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查违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执法制度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让执法工作有规可循,有规可依,高效、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拆除、轻案卷”的情况,一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技能亟待加强。

  三是执法体制改革后,规划土地监察领域强制执行等问题仍未理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分离,上级部门对具体操作程序、流程未予以明确,导致相关执法承接不畅。

  四是普法工作经费、人力投入不足。普法工作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因此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大、经费不足,束缚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制度。明年,我局将探索建立专(兼)职法制员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分级讨论制度、约谈管理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制度等多项制度,加快构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提高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水平。

  (二)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三项制度是案卷评查中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全区查违系统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上有很大进步,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明年要狠抓落实,做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地公示。

  (三)加强信息化平台应用。自2020年起,市区法治政府考核已通过“双系统”直接获取各单位执法数据。在各街道依托“双系统”促进执法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进一步加强系统操作培训,切实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争取尽快实现网上办案;指派专人负责数据录入,确保录入的数据准确、完整、规范。

  加强法制审核。在各街道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法制审核作为执法机关的重要的内部风控机制,不能流于形式,要敢于说不,充分发挥法制指导监督职能,努力实现法制审核应审尽审,当好合法性审查的“守门员”。

  (五)做好学法普法工作。一是转变观念、立足需求。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政策,有针对性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构建、增加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突出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引导群众在纠纷发生时正确维权,通过合法的救济途径解决问题,增强普法教育的实际应用。二是积极调动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以案释法”活动,每半年组织1次执法培训讲座,每半年组织一次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投入、有力保障。做好普法经费、人力、物力方面的统筹计划,合理安排,克服普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较少、专职普法人员不足、所需物资短缺,宣传力度较弱等困难。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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