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与清理工作。2015年6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办〔2015〕18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开展了《办法》实施效果调查评估及办法全面修订工作。2019年,《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事项被纳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修订、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区政府同意等多项程序,2020年2月11日,我局印发了《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发布为申请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主体提供了更明确具体的指引,进一步规范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管理。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经梳理,我局今年不涉及需要进行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突出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把执法案卷考评作为规范统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提升执法员综合能力的一项重要“抓手”,今年我局组织了一次全区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参加了三次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参加了一次市司法局和档案局组织的案卷评查。

  (三)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复议案件20宗,其中1宗复议案件被复议机关认定未查清违法建设行为人,被撤销。行政诉讼案件共41宗(一审、二审、再审分阶段计算宗数),其中两宗案件因为程序违法败诉。针对复议、诉讼败诉案件,我局向辖区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下发了《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0年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通报》,针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辖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提出了执法建议。在出庭应诉方面,今年我局已开庭案件为18宗,我局严格落实《龙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局领导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为14宗,符合《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中“行政诉讼案件为11宗-50宗的,出庭应诉宗数不低于8宗”的规定。在答复、答辩方面,我局继续加强对各街道出庭应诉答辩状、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审查把关,并能够主动加强与复议、诉讼机关的沟通与协调,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共有13宗案件的当事人选择撤回复议、诉讼。

  (四)加强“两法衔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2020年上半年,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主动与区公安部门沟通协调,专门就行政执法中哪些情形需要公安部门介入联合执法问题进行梳理,并于8月份与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办理涉嫌规划土地犯罪两法衔接案件的通知》,列举了4大项13种情形,要求基层派出所和街道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遵照执行。11月10日,龙岗公安分局对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庆采取强制措施,标志着久拖不决长达20年的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典型案件--宝龙街道“国富安”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也是全市第一宗涉规土监察的“两法衔接”成功案例。12月2日,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对国有土地上的临时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并将国有土地清理退还入库,同时,执法部门对国富安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安经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启动追缴非法所得程序。国富安案件“两法衔接”工作的成功,为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打好开局;为建立健全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打下基础;为规范涉嫌规划土地犯罪案件的办理及移送,为实现两法衔接工作沟通协调常态化,提供示范。

  (五)做好学法普法活动。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全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经统计,我局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在局内部开展多项学法行动包括法制讲堂、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开展业务讲座等;积极迎接“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工作台账检查,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取得第三名的成绩;积极举办“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会,查违工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横幅,在主要广场通过电子屏显示,各大社区、居民小区内摆放查违知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查违工作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查违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执法制度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让执法工作有规可循,有规可依,高效、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技能亟待加强。虽然经常开展执法培训活动,但由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个别工作人员仍然缺乏法律意识、程序意识,重拆除轻案卷,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低级程序错误,导致败诉案件产生。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制度明年,我局将探索建立专(兼)职法制员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分级讨论制度、约谈管理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制度等多项制度,加快构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提高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水平。

  (二)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三项制度是案卷评查中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全区查违系统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上有很大进步,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明年要狠抓落实,做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地公示。

  (三)继续做好学法普法工作。一是积极调动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是转变观念、立足需求。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有针对性地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三是加大投入、有力保障。做好普法经费、人力、物力方面统筹计划,合理安排,克服普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较少、专职普法人员不足、所需物资短缺,宣传力度较弱等困难。

  特此报告。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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