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规范性文件修订与管理。2019年,我局组织修订《龙岗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征求多部门、街道办、社区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组织听证会与专家论证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已基本完成所有环节的审查,待区政府会议通过后,即按要求正式颁布,确保不出现涉法问题;对上级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我局能够做到严格登记统计,规范管理。

  二、抓好“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要求及时将全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的执法主体公告、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以及重大执法行动在指定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按要求填报各类执法信息系统,公开行政处罚结果;通过行政检查与执法案卷评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积极参与街道执法队重大行政决策前的集体会议讨论,加强对重大执法行动合法性的审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均能够进行决策前风险评估,按程序开展听证,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突出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把执法案卷考评作为规范统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标准、提升执法员综合能力的一项重要“抓手”,今年我局两次组织全区执法案卷专项评查,会同区司法局对全区执法案卷进行了普查与培训,组织迎接市、区两级的检查考核,在市土地监察局案卷评查中获得全市第二名、原关外第一的好成绩,全区执法案卷质量更加规范统一。

  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今年以来,严格落实《龙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局领导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达到100%;加强对各街道出庭应诉答辩状、行政复议答复书的严格审查把关,并能够主动加强与复议、诉讼机关的沟通与协调,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复议案件12宗、仅1宗复议案件被复议机关认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罗湖金稻田棚改项目),诉讼案件共19宗,无一宗败诉,较往年进步明显。

  五、指导检察、监察建议书的工作落实。今年共收4份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布吉2宗,吉华、龙岗各1宗),收到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3份(布吉、吉华、龙岗各1宗),我局积极参与指导相关违建案件查处情况,及时纠正个别街道执法部门对检察、监察建议书重视程度不足、对案情调查不够详实、只查事不查人、避重就轻、查处不力等问题,目前各项工作都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避免了执法机关工作渎职与不作为问题发生。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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