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安分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岗公安分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45个,包括:14个机关科室、25个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机训大队、刑警大队、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等下属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龙岗公安分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7,782.88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96万元,占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12万元,占1.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80.8万元,占98.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9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参加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组织赴中国台湾考察组2个、4人次。

  经费转给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账户,具体行程由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4.12万元。

  我局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本市外区、外省市公安机关参观学习考察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化、队伍建设等接待支出,接待安排在单位饭堂就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82.8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一、2013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08辆,支出2,892.8万元,车均购置经费26.79万元,其中根据市政府安排购置比亚迪E6电动车55辆1,831.5万元;

  二、本单位及44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汽车960辆,摩托车1412辆,2013年全年运行费4,788万元,车均支出4.98万元/年。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龙岗公安分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795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2,987.8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7.9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不单独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44.1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压缩至5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45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935.8万元。主要原因:预算中未单独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单位如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车辆购置经费。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782.88

7.96

94.12

7680.8

4795

0

50

4745


  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4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