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

  分局现内设2个副处级机构和7个正科级机构,下设3个副处级机构、8个直属正科级机构和正科级建制派出所25个。

  2.职能

  (1)负责分局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照市局计划,管理分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及警衔申报等工作。

  (2)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承担本区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禁毒工作;负责本局禁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4)按规定开展消防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本辖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使用视频监控技术和信息侦察技术等手段,指导和服务本辖区治安打防管控工作。

  (7)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入户申请;负责辖区外来人员居住证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按照市局授权范围签发边境证和特许通行证;负责向市局上报人口信息资料。

  (8)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权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负责辖区内保安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协调、指导基层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依法监管各类犯罪刑满释放人员,指导基层派出所帮教违法青少年工作。

  (9)负责辖区内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分局所设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对分局所属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12)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分局警力编制为2527人,其中行政2499人、事业3人、工勤雇员25人,另有聘员6010人(含巡防队员、电子监控员、临聘人员)。分局目前实有警力为2492人,聘员5804人,离退休人员85人。

  (三)2014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主动适应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二是健全反恐工作新流程。三是做实做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四是探索信访稳控新机制。

  2.主动适应社会治安动态化的新形势,全面强化基础防控工作。一是深化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二是深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群防群治工作。四是深化“平安路网”工程建设。五是探索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模式。六是积极为基层减负增效。

  3.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热盼解决治安突出问题的新期待,强力推进严打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二是积极拓展案件侦破的支撑点。三是开展“防火墙”反入室盗窃专项行动。四是强化禁毒工作效能。五是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六是深化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七是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综合治理。

  4.主动适应警务信息化的新趋势,大力提升科技“建、维、管、用”四位一体格局。一是强化视频监控系统基础建设。二是强化视频监控专业队伍建设。三是强化视频监控综合实战效能。四是强化重点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

  5.主动适应民意引领警务新气象,深化“民爱强警”工程建设。一是深化消防监督管理。二是提升民生案件打击效能。三是积极探索监所管理新模式。四是出台系列民生服务举措。

  6.主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努力打造“法治公安”。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二是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三是执法行为更加公开。四是执法环境进一步完善。

  7.主动适应新时期作风强警的新高度,全面提升警队战斗力。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二是动态管理激发队伍活力。三是坚持文化育警。四是坚持典型励警。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六是坚持从优待警。

  8.主动适应警务工作纷繁复杂的新局面,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二、收入决算说明

  我局及下属单位2014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6,171.31万元,本年总收入123,88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50.31万元,其他收入15,731.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80.0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我局及下属单位2014年总支出决算130,97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5,241.5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2,482.42万元、占80.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6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4.96万元。

  项目支出22,759.13万元、占19.75%,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8.3万元,治安管理5,580.51万元,刑事侦查983.33万元,经济犯罪侦查150万元,出入境管理39.7万元,禁毒管理140.53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43.22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889.55万元,信息化建设1,408.9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6,382.81万元,其他支出1,762.2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722.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3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局属单位出国(境)团组2个、3人次。主要是参加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组织的赴中国台湾开展业务工作交流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5.33万元,主要包括:

  (1)报废597辆摩托车、更新购置597辆摩托车,购置支出857.71万元,平均每辆1.44万元;

  (2)公车改革前我局有汽车963辆,摩托车1410辆,公车改革后,我局有汽车675辆,摩托车141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837.62万元,扣除摩托车支出282万元(按2,000元/辆/年计算),平均每辆汽车3.6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委、各省市公安机关到我局开展业务指导、交流的人员,共108批次,1820人次。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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