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我局及下属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共3,687万元,相比2014年预算减少1,108万元,下降2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201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62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083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我局已完成公务车改革,公务车辆保有数减少。其中: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2014年持平。

  二、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我局及下属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722.51万元,对比2014年预算减少72.49万元,下降1.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43万元。对比2014年预算增加5.4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参加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组织的赴中国台湾业务工作交流,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区财政统筹,未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支出由财政资金调剂解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5.33 万元,主要包括:

  (1)公车购置费支出 857.71万元,对比2014年预算增加857.7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部门预算未安排经费,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请款,报请区政府同意后,更新购置治安巡逻防控摩托车59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37.62元,对比2014年预算减少907.3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我局公务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1.75万元,对比2014年预算50万元,减少28.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及标准开支。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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