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龙岗公安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公安分局指挥处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联系电话:0755-84468036;邮编:518172)。

  一、概述

  2017年,龙岗公安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指挥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条例学习培训

  利用周例会,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开展学习培训,熟悉操作规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

  (三)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查

  对政务办每季度下发的通报进行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同时抓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编制完成龙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内容更新,编制完成并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通气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4条,信息内容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资金人事类和其他类。

  (二)通过新闻通气会、民生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召开各类主题新闻通气会21场次,进行民生热线次数2次,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全年通过《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侨报》、深圳电视台、龙岗电视台、深圳人民广播电台、龙岗电台等省、市、区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1600条。

  (四)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深圳龙岗警营”、政务微信“深圳龙岗警营”,及时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采取网上、信函、传真等方式接受群众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答复办结3件,主要涉及户政业务、治安业务等方面的信息,全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区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共减免3人次邮寄费用36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维护、利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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