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KELLER TANYA CELINE,女,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45745095,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0856104,有效期至:2022年04月19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9月0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5420210800680)。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