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KOO YOUNTAEK,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5586532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414859,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2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6月0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3420210601733)。
MOORES JAMES ALEXANDER,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538961395,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1208302,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5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6月11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210538054)。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