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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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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及龙岗政府在线子站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政务网站互动(http://www.lg.gov.cn/)、电话监督:0755-1238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职能

机构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概况

政治处

2

机构领导

机构领导的相关信息

政治处

3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办公地址

政治处

4

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财政预决算

警务保障科

5

其他

工作动态

围绕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发布工作

情报指挥处

6

通知公告

便民服务的有关通知

各业务单位

7

信息公开指南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情报指挥处

8

信息公开年报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情报指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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