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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移送线索,我局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立案侦查,并对相关犯罪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我局将持续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

  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凡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喜年工业区祥兴冻库储存冻品货物的货主,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货物凭证、相关合同到公安机关进行事项登记并接受调查,逾期不登记的,我局将依法对相关冻品进行处置,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755-844681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平南派出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东门路208号)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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