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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鱼店竟用“地沟油”做菜?抓!深圳龙岗警方餐饮店“抓现行”,刑拘2名嫌疑人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8日 来源:龙岗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烤鱼店为节约成本使用“地沟油”制作菜品,被深圳龙岗警方抓了“现行”,2名主要嫌疑人被刑拘。据了解,目前这2名嫌疑人已被龙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月1日,龙岗公安分局六约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横岗街道某烤鱼店疑似使用“地沟油”制作菜品。接报后,龙岗警方立即前往该店检查。在后厨,民警发现一个大型金属垃圾桶,桶内装有大半桶的食物残渣;地上摆着一只大铁锅和滤网,厨师正在炼油;角落的塑料筐内还泡着一批未处理的食材。整个厨房卫生状况堪忧,而锅内正在炼的油呈现粘稠发黑状态。警方对锅内的油进行现场取样,并将经营者秦某(女,47岁)和厨师余某(男,23岁)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该烤鱼店由老板洪某负责厨房和总体经营,老板娘秦某负责接待和收款。平时生意不错,每天营业额多时2000余元,少时也有800余元。据厨师余某交代,为节约成本,老板洪某指使并亲自教授其每天打烊后把服务员回收的客人吃剩的烤鱼等垃圾过滤,剩下的残油加上葱、姜、蒜等配料加热熬制成“老油”,冷却沉淀后储存。第二天按照比例将“老油”和新油混合一起用来制作烤鱼和炒菜。

  随后,秦某、余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龙岗警方依法刑拘。3月中旬,两人被龙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老板洪某因当天不在店内暂时逃脱,警方目前正在加紧追逃中。

  据了解,制作、销售地沟油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还触犯了刑法。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而且,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龙岗警方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把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作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并联合其他行政部门加强市场检查,守护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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