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公安分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年初刚刚刑满释放,这名“蜘蛛贼”年底再次“二进宫”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0日 来源:龙岗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名盗窃嫌疑人两年前在龙岗作案被抓,今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潜入龙岗某花园小区盗窃,落网后拒不承认,企图用零口供对抗办案,但铁一般的证据事实容不得其抵赖,这名“大盗”终于又一次在龙岗警方面前栽了跟头。

  居民深夜被盗,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

  12月3日早上,龙岗公安分局大运城派出所先后接市民邵先生、谭女士报警称早上起床后发现家中有被翻动的痕迹,疑似昨夜遭遇入室盗窃。邵先生放在客厅电视柜上的4块名牌手表(总价值5万余元)被盗。谭女士的一个红色背包不翼而飞,内有现金1000元及一些零碎日常用品。

  龙岗警方立即出警现场,发现两位事主住同一栋楼,邵先生家住8楼,谭女士家住6楼。警方勘察现场,在一个楼梯拐角处发现2块手表,经确认是被盗的4块手表中的2块,推测可能是嫌疑人逃跑过程中遗落。随后又在3楼一住户阳台顶部发现谭女士的红色背包,但包内现金已不见。

  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警方发现一可疑身影,虽然事发深夜光线昏暗,视频中的身影模糊不清,但嫌疑人深更半夜却戴着宽边太阳帽、口罩、手套等,明显是有备而来。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初步判断嫌疑人应是惯犯,具备极强的反侦察能力。

  之后的现场走访中,楼下又一住户向警方提供了一段较有价值的监控视频。“这位邻居因为考虑该栋单元楼是临街楼宇,为防盗在阳台上装了一个摄像头,这个摄像头恰好捕捉到了嫌疑人是如何翻墙、攀爬进入单元楼的过程,这个视频可立了大功,应该给这位热心市民点赞”,办案民警介绍。

  综合相关线索,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为邹某辉(男,50岁)。

  这是一位老“熟人”了!邹某辉是惯犯,先后4次因盗窃入狱,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因入室盗窃被龙岗警方抓获,后被判刑2年,今年2月刚刑满释放,出狱后利用周边县市的废旧楼宇作为落脚点,流窜深圳伺机作案。

  嫌疑人落网拒不认罪,零口供被拘

  12月5日下午,龙岗警方循线在东莞某废旧楼宇将邹某辉抓获归案。但他拒不承认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否认曾到过邵先生所住小区。这也在警方的意料之中,邹某辉前科累累,具备对抗侦察、审讯的经验,2018年那次也是零口供定罪送审。

  他可以不承认,但其盗窃得来的两块名牌手表却不可能不变卖,另一路办案警力依据线索很快又将收赃嫌疑人曾某(男,31岁)抓获。

  有曾某的指证以及其他各项铁的证据,邹某辉的犯罪事实已不容狡赖,目前已被刑拘。

  防范窃案发生,龙岗全区将展开安全隐患排查

  破案并不是终极目标,防范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才是。

  案件发生后,龙岗警方相关部门对涉事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涉事小区保安巡逻频次不足;小区多个外墙水管、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有较多攀爬点,但均未设置防攀爬措施;部分下水管道虽涂有防爬滑油,但早已风化变黑、变硬,无法起到应有作用。小区虽装有不少视频监控,但损坏率高,且没有及时维修。总之,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均存在一定缺陷。目前,龙岗警方已责令小区物业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下一步,龙岗警方将对辖区内所有花园小区、城中村展开排查,督促相关物业、管理方担负起防范盗窃主体责任,若遇有严重问题却拒不整改者将开出行政处罚。

  年终岁末是盗窃案件高发时段,警方也提示广大市民,提高防盗意识,家中阳台、门窗应加装防盗设备,出门要确保门窗已锁好。 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果条件允许可购置有防盗功能的保险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