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责任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3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做好龙岗区责任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龙岗区责任储备粮监督管理范围、方法、内容、频次、标准及法律责任等,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管理指导意见》《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岗区粮食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责任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局于2022年1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止征询结束之日即2022年2月14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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